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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向我分多次借款合计48万,至今未还,有什么办法?
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向我分多次借款合计48万,至今未还,有什么办法? 借条是这样写的
        融资收据
   兹由于开展产品检测、检验业务需要,今收到###RMB10000(人民币一万元),定于2006年5月1日前归还该款,并支付业务利润(人民币贰万元)。
   此据!
                                ###
                         2005年5月1日
2011-05-01 12:57 周宝权(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1 13:08
建议你找对方重新写张借条,这个借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新借条要写明至今一共欠你的款项,利息,归还日期,最好让对方公司用财产给你做抵押。
2 李开宏律师  2011-05-01 19:18
此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建议让对方重新打欠条, 最好一个人名义打,公司提供还款担保。既然有钱条认定诈骗比较困难。
3 陈贤良律师  2011-05-01 20:23
及时要求对方重写借条,要求其个人还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4 110网律师  2011-05-02 14:44
你让对方以个人名义重新写一张借条,注明欠款数额、利息等,落款注明现在的日期。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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