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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孩而要分手,女方如何得到补尝
有小孩而要分手,女方如何得到补尝 两人相处近两年半女24岁,男23岁,男方家庭经济不好,女方家在南方江西。生一女孩一周岁。没结婚但感情出现裂痕女方不想在一起了,问孩子要怎么办,男方是否得赔偿女方彩礼钱?不给该怎么办?孩子女方想带但父母不认同。一个人没办法抚养,现只能把孩子交由男方带,分手后女方有能力了是否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对女方以后人生要怎么办?
2011-05-01 12:34 oOD7457(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勇律师  2011-05-01 12:42
1、男、女未登记结婚的,属同居关系;2、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3、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共有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01 15:08
不赔偿彩礼钱,以后有能力可以要求抚养权
3 110网律师  2011-05-01 16:32
2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彩礼不用返还。以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4 110网律师  2011-05-02 09:58
你好,1、同居期间的彩礼钱应当属于赠与不需要返还;2、孩子未满2周岁,原则上应当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支付抚育费;3、如果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放弃,孩子可以由男方抚养,女方有能力抚养时女方以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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