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放弃继承公证的当事人无法联络或无法到现场时该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我父亲于2001年过世,我爷爷1980年就过世,我奶奶在2005年过世,我奶奶有四个儿子,目前我和我母亲想把我父亲名下房产做过户至我名下,需要做继承公证。我想联系我那三位大伯做放弃继承的公证,但其中一位人在国外一直无法联系上,另一位不愿意亲自过来做放弃公证,请问1、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才能实现我父亲名下房产的过户?
2、我父亲的这三位大伯是否需要同时来公证处做到场放弃继承的公证?
3、若其中一人无法过来或无法联络上,是否此公证就无法实现?
2、我父亲的这三位大伯是否需要同时来公证处做到场放弃继承的公证?
3、若其中一人无法过来或无法联络上,是否此公证就无法实现?
2011-05-01 12:33 wull(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5-01 12:51
答:1、在其所在地办理公证即可;国外公证文书需要经过我国认证;2、不需要;3、联络不上的,继续人仍然享有份额,你的目的无法实现。
2 林月钰律师 2011-05-01 15:56
放弃只要签字就可以,不一定需要公证。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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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11-05-04 16:40
你好!有权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是你奶奶、你母亲和你,你奶奶继承的部分由你奶奶的子女继承,如继承人不能到场放弃公证,则不能作变更登记,即不能过户,必须到法院作遗产继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