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理解吗? 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这里面规定的“户籍在本村”意即“户籍一直在本村”吗?谢谢!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这里面规定的“户籍在本村”意即“户籍一直在本村”吗?谢谢!
2011-05-01 09:05 cjl888(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1年05月01日 09时16分
当时户籍在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