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引起重伤的 有个朋友在码头排队,因另一个司机抢道,因此两人发生争执,后抢道者先出手打我朋友,我那朋友就跑上车,那人穷追究至朋友的车前,朋友一急就拿了车上的水果刀,捅伤对方,致重伤,请问这属什么刑事责任,现在朋友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了,那伤者也在医院的普通病房治疗
2011-04-30 13:14 ANNALI(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02日 15时05分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等。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4-30 13:23
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已构成犯罪。
3 110网律师 2011-04-30 16:25
1、已涉嫌故意伤害
2、可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等有利情节
需要与本律师联系
2、可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等有利情节
需要与本律师联系
4 杨艳国律师 2011-04-30 19:43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帮助减轻罪行。
5 陈贤良律师 2011-04-30 21:27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