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违约并签有违约金该如何赔偿 我是大理的,2007年在本地租用了一块6.27亩地,当时签了合同期为7年,其中合同上写明在此期间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设施受到毁坏,或者因国家政策法律变更,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不作违约论处,和在租用期内,房东不得将我租用的铺面场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写了违约金额请问这个违约金额要怎么争取赔偿。
2011-04-30 11:20 我爱白色(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4-30 11:57
你好,出租人将土地卖给他人的,原来的租赁合同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约束力,你可以要求新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他拒绝履行合同,你可以依据合同的一定要求原来的出租人、现在的土地使用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情形可以和我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4-30 21:07
那就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并委托律师代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