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以经济开发为名大片低价征用生产队集体土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请问合法吗 地方政府以经济开发为名以4.5万每亩大面积征用生产队集体所有土地,然后政府又以60万每亩的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请问合法吗?
2015-08-05 09:32 133677……(广西-防城港)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政府高价拍卖农民土地给开发商,以城市建设为名,低价补偿农民,未经同意直接打到账户上,强征
1个回复您好,请问1下政府谎报报上级命令用低价征收农民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赚了钱
8个回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3年了,政府修路,然后转成国有土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吗
1个回复集体土地被政府以低价卖走后高价卖给开发商我们不同意怎么办?
1个回复我的住房土地证是征用[1994年向生产队征用],现开发商开发。应怎样赔赏我才对。
1个回复政府強行租用农民的土地搞园区开发(以每亩地1712元请问律师、他们是否合法
1个回复求助!政府强行征收土地卖给开发商,并且特警出手打伤百姓。请问我们有什么更好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个回复你好,请问政府支持个人开发商强站个人土地个人不同意个人开发商把人打的住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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