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弟弟因初犯刑事诉讼法61条,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我弟弟没有直接参与,只是认识其中参与者之一。 问:弟弟因初犯刑事诉讼法61条,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我弟弟没有直接参与,只是认识其中参与者之一。另外3人不认识,没有打过、骂过、恐吓过被害者,其他几名殴打了被害者。与被害者也不认识,办案民警说只是附有连带关系,没有直接参与。案件发生到报案和刑事拘留不到8小时,怎么可能非法拘禁啊!现在已经拘留16天了,求求大家告诉我该怎么办啊?老妈要崩溃了!
2015-08-04 23:08 网友(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8月04日 23时14分
答:从你所述的情况看,你弟弟虽然没有实施过殴打、辱骂、恐吓被害者的行为,但其在非法拘禁被害者的行为中起到了协助等作用,属于刑法规定的从犯(起次要作用的)或胁从犯(被胁迫参与),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共犯且从犯或胁从犯)。
鉴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等部门不让家属亲朋了解案件详情,如你需要尽快知道你弟弟的详情和如何解决你弟弟的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介入。
鉴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等部门不让家属亲朋了解案件详情,如你需要尽快知道你弟弟的详情和如何解决你弟弟的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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