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于2013年2月8日晚夜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于2013年2月8日晚夜班时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我为次责,住院至同年10月,我所在公司未替我申报工伤,我于13年7月8日申请工伤认定,9月16日得到认定书。由于手臂骨折至今未痊愈,于2015年6月参加劳动能力鉴定,7月17日得到鉴定通知书,结果为8级伤残。后去申请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报销时,被告知医疗费不能报销,请问这合法吗?电话15213109998
2015-08-04 16:57 ask201……(陕西-汉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卫阳律师 2015-08-04 17:18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