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故意不开门,导致我手指筋被割断 我住在一个工业园里面,晚上进来的时候保安不开门,不看证件,反正就是不开,求他开门十来分钟也不开。我有通行证 有厂牌。 最后保安躺在沙发上就是不开,我在外面敲窗户几分钟也不理我,最后有点激动把玻璃敲碎了,把我的手割破了,筋断了几根。花了八千块左右。请问园区管理部门应该要承担责任吗?承担多少
2015-08-04 16:46 温州阿超(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8-04 19:54
明显你自己责任。。。。
2 姚志斗律师 2015-08-04 16:49
您好,是要担责的
3 张 静律师 2015-08-04 17:43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