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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一朋友,在自己的店面顾客发生争执,而后顾客叫来一帮人,将朋友砍成重伤。在打架期间,朋友店面门
1. 有一朋友,在自己的店面顾客发生争执,而后顾客叫来一帮人,将朋友砍成重伤。在打架期间,朋友店面门 1. 有一朋友,在自己的店面顾客发生争执,而后顾客叫来一帮人,将朋友砍成重伤。在打架期间,朋友店面门前有一街坊老太婆坐着乘凉,混乱中,那帮人竟然将老太婆也打了。而后跑掉。现在,朋友在医院,老太婆也在医院。关键是老太婆年纪很大,现在有生命危险。凶手又没有抓到。请问,这样的情况,朋友是否有责任?有什么责任,如果发生官司,会有何种结果?往坏的方面想,如果官司判定朋友有责任,可能会判多长时间?
2015-08-04 16:29 网友(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8月04日 16时33分
依据你所陈述“在自己的店面顾客发生争执,而后顾客叫来一帮人,将朋友砍成重伤”,说明对方是在争执,故意伤人的,而且持凶器,被害人为重伤,那么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要判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持凶器、殴打2人是从重量刑的情节。同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是否属于重伤要以法医的鉴定为标准。
 依据你所陈述“朋友店面门前有一街坊老太婆坐着乘凉”,说明这个老太婆不是你的朋友的店的消费者,所以,你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消费者你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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