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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贷过程是否构是骗贷罪
这样的房贷过程是否构是骗贷罪 本人于2011年向周先生购买一套房子,由于开发商跑路问题,房子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证,具体办理是通过周先生的公证委托人李先生签订合同,当时我购买价是39.7元,当时原房主贷款余额还有15元,我支付给原房主的受托人李先生20万元(其中10万元向亲戚借),并为他按时还按揭,去年可以办理两证后,由于原房主没钱,无法将房产证从银行解押出来,于是我找亲戚再借约10万元,先把原房主贷款提前还完,从银行解押后过户并办理贷款,由于整个周期较长(约5年),原房主周先生婚姻也结婚了,因此重新办理委托公证给张先生代为办理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接收贷款款项。银行发放贷款后,张先生把款项转至我卡里,现银行说我违规骗贷。
1.我2011年支付给原受托人李先生20万的款,不能证明是购房款,那是我们私下的协议。
2.我提前借钱为原房主周先生提前还贷解押房产证的钱,时间上不对,必须要房产证过户给我后的时间支付才行。
3.在房管局过户的交易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这点说明:二手房买卖都存在为了避税合同金额做低,实际银行信贷员也是知道的)
现在银行要求我把所有贷款还回银行,否则我可能就涉及骗贷。

我现在咨询两点:
1.是否购成骗贷罪。
2.由于发放的贷款已还给亲戚,现无法还回贷款,会有什么后果。(每月按揭款可按时还)
2015-08-03 20:07 gjw211……(福建-漳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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