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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再婚妻子有没有权利全额领取?
抚恤金应该如何分配?再婚妻子有没有权利全额领取? 老人原来有两处房产,与再婚妻子2005年7月登记后,全部过户到其儿子名下。当时老人每月工资1700元,其儿子扣留五百,只带着当月工资1200夫妻二人租房子住。直到2007年10月工资卡才到老人手里。俩人生活将近六年,老人身患重病不能自理四年,全是再婚妻子一人护理。夫妻二人每年自己交取暖费,但其单位报销取暖费都是由老人的儿子领取。期间老人生病住了6次院,每次再婚妻子都拿一部分医疗费,其余由其儿子出。但单位报销75%的医疗费都由其儿子领取。现在老人已去世,有一儿一女,都是公务员。再婚妻子已66岁,没有工作。请问单位给作为抚恤金的20个月工资,应该怎样分配?再婚妻子有没有权利全额领取?
2011-04-28 18:20 842834……(黑龙江-绥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国凤律师  电话:13500961731  2011年04月28日 18时40分
抚恤金应由再婚妻子一人得,妻子与他共同生活,是他抚养的人。儿女都是独立生活的人,无权分抚恤金。丈夫的单位还应该给妻子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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