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今年去世的,有一处房产,没有遗嘱。有四子一女,每个子女也都有孩子 老人今年去世的,有一处房产,没有遗嘱。有四子一女,每个子女也都有孩子,其中大儿子没房子一直跟老人一起住,小儿子九年前死亡并留有一子。这个情况下,可不可以先不处理这处房产,让大儿子一直住着,然后等大儿子死后,由老人的女儿二儿子三儿子和小儿子的代位继承人来平摊房产,如果像这样处理是不是符合法律的?是否需要别的程序(比如公证承诺书)?而这时候大儿子的女儿并没有老人的房产继承权对么?
2015-08-03 16:05 ask201……(辽宁-铁岭)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08-03 16:34
可以诉讼解决。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8-03 17:09
不是的,有继承权。
3 彭沈惠律师 2015-08-03 16:28
可以协商继承事宜;若协商不成,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权起诉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4 隋新律师 2015-08-03 17:08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5 张勇律师 2015-08-03 17:10
你好,看继承人的意愿而定的,子女不在的由孙子女继承,份额限于自己父母的份额
6 刘丹律师 2015-08-03 21:15
可以协商继承事宜;若协商不成,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权起诉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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