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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诈骗
婚姻诈骗 男方在结婚期间碰到第三者女方,第三者女方唆使男方离婚然后拆迁,与男方交往两年时间内花钱数在三十万左右,期间与男方拍了婚纱照,办了酒席,但是不肯与男方登记,理由是再要十几万的彩礼与100平方的房子,男方后悔想要回期间用的钱,一半也可以,女方从此后躲了起来,女方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2011-04-28 14:23 007118……(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4-30 10:38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合本案,男方没有与女方登记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条款应当全数返还男方彩礼、礼金。如果两造协商无果,男方可以径直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裁定。
人已经死亡了,没有被告了,不能起诉女方,但是可以起诉她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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