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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亏损注销,员工遣散问题
公司长期亏损注销,员工遣散问题 公司长期亏损注销,员工遣散的问题:
1.关于注销遣散的决定是否需要提早一个月告知员工?如不提前告知,是否可以一个月代通知金进行补偿?
2.是否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
3.公司注销流程相对时间较长,应该准备什么文件可以证明因公司注销而合法遣散员工(给付合法的经济型补偿)?

谢谢
2015-08-03 10:21 bb8010……(上海-徐汇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5年08月03日 10时49分
1、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2、公司注销不需要到劳动部门备案。

3、公司股东公司解散决议等。
2 代雨庭律师  2015-08-03 10:40
按照工龄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李军律师  2015-08-03 10:49
1、可以选择支付待通知金;
2、可以做个备案,但法律没有这样的要求;
3、公司股东会决议等或备案材料就是证明。
可以聘请律师做顾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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