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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下来有三个月了,法院却不受理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书下来有三个月了,法院却不受理申请执行 5月份是武汉中院下的判决书(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案),按文书规定要到一审法院(洪山区法院)申请执行,但一审法院执行庭以两个被告方之中的一方未签收为理由拒绝受理执行申请;中院和一审法院都不给出具生效证明,我怎么申请执行呢?劳动者是弱势群体,这是一个劳务纠纷,己经拖了两年才判下来,但至今没拿到一分钱,被告公司法人现在省外,我们也无法到省外去讨要这几万元钱啊!
2015-08-03 09:48 hl2157(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彭功平律师  2015-08-03 10:00
您好,法院是没有理由这样做的。
2 许谦律师  2015-08-03 10:46
你好,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
二审判决书以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邮寄无法送达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60日)
可以向法院的承办法官联系、沟通、核实开具生效证明的时间,再到原审基层法院办理执行申请。
3 110网律师  2015-08-03 11:08
开具生效证明是法院的义务,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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