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怎么算?应不应该底于最低工资标准 我是二月二十一通过面试,三月一号正式上班,三月二十二签的劳动合同(我看合同时没写工资金额,只是让我把我该填写的填了)告诉我实习期两个月,昨天发的工资条内容为(岗工950效益480综合补贴10房补60暖贴83薪贴158三班费130加班费202应发小计2073大病险5社保326公基金178实发金额1563)【三月份福山区最低基本工资调到1100了】我想问这工资发的合法么?
2011-04-28 11:12 Ghj4538(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8 11:22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你说的情况,单位给你发的工资是合法的,并无违法之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你说的情况,单位给你发的工资是合法的,并无违法之处。
2 110网律师 2011-04-28 13:04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你的实习期的工资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