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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 自动离职 档案 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 自动离职 档案 赔偿问题  本人于2006年6月底大学本科毕业,之后留在了北京某三甲医院工作,属于正式编制。当时签的是15年,如果违约的话是交10万元的违约金。2007年3月的时候,由于想出国深造,当时跟单位申请了,但是单位没有同意,之后就擅自离开单位去了国外。单位在09年的时候以公告的形式做了除名决定。目前还有两年博士毕业,博士毕业后想继续回国内工作。想请教如何拿出我的档案,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2011-04-27 04:12 lDs5033(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27 06:06
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档案的话,可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人事档案。
2 孙新律师  2011-04-27 09:17
最好协商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04-27 09:28
与用人单位协商,亦可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人事档案。
4 孙新律师  2011-04-27 09:39
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5 赵江涛律师  2011-04-27 09:40
协商解决
6 常路律师  2011-04-27 09:57
你好!直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予档案的话,可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人事档案,至于违约金要协议怎么约定的了。
7 李建成律师  2011-04-28 09:55
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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