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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可否不裁决?
仲裁机构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可否不裁决? 我因工伤,向区延安市场某区政府仲裁办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它们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是20多天过去了,一直不开庭,不给裁决,我去找他们,他们主任却让我去跟老板私了,按照老板要求签署协议!我不同意,他就说他管不了,让我自己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是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了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二次手术费用,应该是简单明了清晰,可以裁决的。
1.请问仲裁办有没有理由不给裁决?
2.如果不给裁决,他们应该负什么责任吗?
3.我又应该怎么办呢?工伤维权路路漫漫路!
2009-07-04 09:05 jim218(四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04 10:04
既然受理了,那肯定会开庭的,但现在仲裁案件很多,估计仲裁机关的开庭需要一段时间。
2 杨一林律师  2009-07-04 10:39
劳动仲裁可能会延迟一段时间,如果超过60天可以向法院起诉。
3 喻远军律师  2009-07-05 08:04
应当依法进行裁决。
4 胡勇超律师  2009-07-06 15:37
应当裁决,如果超过60日还没有裁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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