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和支配问题 事情约于2005年2月,母亲托长子在昆山购置一套二手房(77平米)位于玉山镇,房款由父母出资,因父母在农村长时间居住,不了解昆山购房流程。委托其长子购房并以长子名义办理房产证(母亲当时第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中),事情经过由其当事人母亲及长子,还有一位同村人为证,仅此三人知情,并书面写了一份协议书,说明事实经过(房款由其母亲出资,并以长子名义办理房产证)。目前,因长子婚姻出现状况,此份协议书在未公证的前提下,是否有法律效应?
2011-04-26 17:10 DbU6442(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6 17:23
若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则具有法律效力
2 孙心远律师 2011-04-26 22:16
此协议书有效。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4-27 08:59
内部协议不能对抗房屋登记。
4 110网律师 2011-04-30 22:26
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