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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如何既满足女方加名字的要求,又避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如何既满足女方加名字的要求,又避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请问如何既满足女方加名字的要求,又避免以后万一离婚纠纷?是否可以由男方和男方父母去公证处做财产公证,证明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时该房产归还给男方父母。或者是做个男方在婚前借父母**万买房,如离婚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父母。这样的公正可行有效吗?
2011-04-26 11:01 hyt80(江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4-26 11:02
加上女方的名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4-26 11:04
这有什么满足的,如果女方必须要求加名字,那我选择,让她消失。你的问题没有折中的办法。
3 110网律师  2011-04-26 12:24
你这房屋本来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但加上女方的名字,她也成了产权人。你们可以登记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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