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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是南充南部的人,因2011政府强行拆迁,房子刚刚修起不久 
吴律师你好!我是南充南部的人,因2011政府强行拆迁,房子刚刚修起不久  吴律师你好!我是南充南部的人,因2011政府强行拆迁,房子刚刚修起不久 ,加上准备修水厂,就有人告,政府出面就强行拆了!现在因为要修路,把强行拆迁的人都赔偿了,我们还没有赔偿,因为给的赔偿还不到修房子的钱!
请问:政府当时有这个规定强行拆迁吗?
请问:到底这个赔偿是多少?
2015-08-01 14:12 ask201……(四川-南充)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01 17:51
您好,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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