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一个多月,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因劳动时间过长 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一个多月,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因劳动时间过长,便与另外10名同事共11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了劳动仲裁的申请,而自此之后也未再回去上班,目前仲裁委做出终局裁决,要求公司方面全额支付我11人上班期间应得工资,但是,现在公司又以我11人在未正式提出辞职便不再回去上班属于无故旷工,以致公司生产受阻而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我11人告上法院。请问,他这样的理由成立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2015-08-01 12:59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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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之前有签订过一分劳动合同,但是到期几年了公司没有给续签合同
0个回复公司想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一个试用期的合同,可否?
3个回复我是07.12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的,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如有法律纠纷,公司为了减少补偿说我不是这个时
3个回复您好徐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现在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我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个回复我妈妈2007年在一家超市上班,之前一直也没有买过社保。上班后公司未与她签订过劳动合同
0个回复各位律师好!我现在在一家私人单位上班,目前有两年半的工作时间,之前都签订的有劳动合同,今年没有续签
1个回复你好崔律师,我现在在一家私人单位上班,目前有两年半的工作时间,之前都签订的有劳动合同,今年没有续签
2个回复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班之前有签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现在想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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