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婚姻,私闯民宅,欺男霸女,行凶打人,惊吓儿童,应判何罪? 我与行凶者是同事朋友邻居,他充当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婚姻,我和妻子于去年6月离婚了。离婚后,他们同居一段时间,感情不和,争吵不休。我前妻在外打工,逃避他。4月17日晚上,我前妻打电话给我,接她回家看望孩子,途中被他看见。他闯入我家,行凶打伤我的左眼及头部,我的孩子被吓得惊叫,不得已,我用菜刀砍伤他的头部,前妻将他送进了医院,我及时报了警。他的伤情鉴定为轻伤。请问:破坏他人婚姻,私闯民宅,欺男霸女,行凶打人,惊吓儿童,应判何罪?他犯了法律上的哪几条?应如何处理?我属于正当防卫吗!谢谢!
2011-04-25 15:12 清清泉水(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年04月25日 18时16分
你好,他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非法侵入你的住宅并殴打你的话,你打伤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具体情形可以和我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1-04-25 15:16
派出所经产的口供很重要。如你所说,应属于正当防卫!
3 110网律师 2011-04-25 22:38
那就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清楚案情以后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