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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咨询
外贸咨询 您好,我是一家韩企的家具生产部的贸易担当。
今年一月份从一家工厂出到韩国的木制家具,由于质量不过关,到韩国之后全部损坏,不能销售。该工厂答应赔偿,但不是赔偿现金,而是在我们5月份的翻单中减去一月份我们损失的金额。想请教一下,如果按这种方式进行赔偿的话,那订单中的金额跟实际付款的金额就会有差异,这个差额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采取的是T/T付款方式。
谢谢!
2011-04-25 14:55 李玉琼(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5日 15时08分
你们有权主张一对一的赔偿,而不是现在这样方式。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4-25 15:06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找律师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4-25 15:10
可以就整体或者差额支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若有有效仲裁条款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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