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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的女方名字,是否算婚后财产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的女方名字,是否算婚后财产 婚前买的房,首付和婚前几年的月供都由男方出资。婚前男方尚无公积金,所以房本写的是女方名字,由女方名字进行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的组合贷款。婚后由夫妻双方进行还款。婚后进行了几次提前还款(也提取了男方的公积金),现在房贷由女方公积金偿还。还有贷款没有还清。
请问这个情况下房产是否算婚后财产,是否可以将房产证改成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11-04-25 11:55 tidus1……(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4月25日 12时29分
可以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将房产证名字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离婚一般会平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25 12:5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04-25 12:05
属于共同财产,但要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1-04-25 12:06
如果取得完全产权,那么该房婚前支付的价值部分应当为男方婚前财产,婚后支付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孙新律师  2011-04-25 13:53
现在的所有权人依登记。如果女方愿意,可以登记为共有。离婚时分割比较麻烦。
6 孙新律师  2011-04-25 15:34
你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应该按比例分割
7 孙新律师  2011-04-25 20:15
属于共同财产
8 齐志龙律师  2011-04-26 06:47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 任爱卿律师  2011-04-26 10:50
房产已登记为准,婚后还贷以及增值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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