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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房户拆迁安置问题
离婚无房户拆迁安置问题 我户口是挂在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秋甸村,现在村里可以申请拆迁,我的情况如下:我于2009年3月份与前夫离婚,儿子现6周岁归我扶养育,因为我一直是租房住,户口没有地方转,我和儿子户口本的户主仍用前夫的父亲名字,但他们家于2009年12月份已申请拆迁,当时村里没有给我和儿子作安置,现在我以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拆迁办说我到2009年11月份离婚未满1年只能拿到1个中套的30%,即170*2*0.7*230*30=70平方米,我想问了解一下这个规定是哪里规定的?为什么我和我儿子(有独生子证)只能分配到30%?
2011-04-25 10:29 luliuy……(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5日 10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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