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打架斗殴问题 我父亲和公司里面一女员工发生口角,女方言论过激,于是两人发展至打架斗殴,我父亲先动的手。最后女方脸部受伤,为淤青红肿状,于是送往医院。经检查并无大碍~为皮外伤。于是在医院输液观察,期间我母亲一直到医院照料她。大概6天后女方出院,要求:我们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和住院费,住院期间和家里疗养期间的工资由我们支付,并且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以上。我们觉得这要求过分了~无法接受。请问这合理吗?
2015-07-30 20:10 oupeng……(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7-30 23:45
您好,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对方起诉解决。
2 潘建强律师 2015-07-31 08:48
你好,如女方不构成伤残,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