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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后,有婚房一户,房产证上是前夫的名字,协议中,所说等女儿成年就应房产过户给女儿,双方以签订,去民政局公证了,现女儿已成年许久,前夫一直不予过户。还有一所住房是以我的名字买的,协议中也说是给予我的。现在前夫一直不予过户还说协议上的不能算什么、那所给女儿的房屋也是属于他的。请律师们给我分析咨询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要求前夫过户?谢谢、!
2011-04-23 19:51 282312……(贵州-黔东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23 21:34
可以诉讼确权。
2 孙新律师  2011-04-23 21:00
分别以你的名义和你女儿的名义起诉要求履行协议,要求办理过户,交付房屋。
3 110网律师  2011-04-23 23:57
可以持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约定的义务,由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4 110网律师  2011-05-02 23:53
可以以诉讼方式要求他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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