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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方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的都由东向西行驶,对方在前我方在后,我方靠近路中间
您好,我方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的都由东向西行驶,对方在前我方在后,我方靠近路中间 您好,我方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的都由东向西行驶,对方在前我方在后,我方靠近路中间。在鸣笛后对方没有反应,我就按原路线行驶。等我与对方走到大概同一位置后,对方突然向左拐弯。致使我方来不及刹车撞到对方自行车上,对方跌落自行车受伤。我方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现在对方已经转入普通病房,没有危险,只需慢慢调整。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判定事故责任?我方应该赔偿多少钱?
2015-07-29 15:46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7-29 19:2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7-29 20:42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3 王红影律师  2015-07-29 17:00
报警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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