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跟子女问题 我是2008年拿的结婚证,我老公是入赘的,户口已迁到我家了。(他现在是强烈后悔了,有想离婚)于2010年我们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我肚子里还有一个。在2010年9月时我爸出钱帮我买了一套房子。我想问下,我要是离婚的话我们之间的财产该怎么分割(他的工资一分都没给过我,女儿的各种费用都是我妈出的,孩子的保险,我自己的保险,车子的保险都是我付的)反正他没出过一分钱,无论什么费用都是我在出。车子的话是我在订婚前买的,这个应该算是我的个人财产吧。现在房子还没有装修,不过我爸是决定他出的,不过我是不是应该把各种费用记录下来用于以后离婚后的资料?还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是一定要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住我的孩子。孩子都是住我自己家让我妈带的。而且我肚子里的生下来后我会结扎,以后不打算再生孩子了。
2011-04-23 15:06 tiger0……(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3日 16时46分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的?如果是你个人名下,可视为你父母明确表示对你个人的赠与。车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孩子抚养权是从谁对孩子成长更有利这个角度考虑归属的,尚未出生这个孩子抚养权多会考虑你的
2 陈爱洲律师 2011-04-23 17:18
你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