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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部门拆分与内资企业成立新公司,员工该如何提出诉求?
外企部门拆分与内资企业成立新公司,员工该如何提出诉求? 所属公司为知名外企,将与内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内资企业占比51%,原公司占比49%,现正在将我们所属部门拆分成独立子公司,待国家审批通过后,再吸收内资公司的51%股份。

现在公司要求我们与子公司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变。如果员工对新的工作不满意,公司可能不会有职位继续提供给员工。

另外,原合同中对劳动关系承继做出了说明,公司在华有拆分的可能,员工需要去新公司履职,如果不去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我们有以下几点疑问:
1)此种情况是否属于“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如果选择去新公司,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对原有的工作年限做出补偿?
3)如果不去新公司,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做出赔偿?
4)原合同中的劳动关系承继条款是否合法,如果拒签新合同,是否可能会拿不到补偿?
2015-07-29 11:59 moo834……(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7月29日 12时24分
1、应该不属于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2、去新公司,可以理解为与原公司协商解除,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3、不去新公司,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4、拒绝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
2 宋超律师  2015-07-29 12:0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5-07-29 12: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赵剑律师  2015-07-29 12:36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5-07-29 12:59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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