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侵害了当事人的什么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小组成员,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确定某女人与某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并在一些人当中有所反映,这对男女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请问,他们的这种做法侵害了当事人的什么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1-04-23 12:07 护法(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年04月23日 12时44分
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如果后果严重的话还构成犯罪(诽谤罪),一般情况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4-23 12:40
要具体看,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3 李建成律师 2011-04-23 13:06
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一般情况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