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前妻2008年离婚,当时按每月200生活给女儿一直到20011年底 老公和前妻2008年离婚,当时按每月200生活给女儿一直到20011年底,老公经人介绍我认识到结婚2O12年其妻一直不让女儿和老公相见,打电话不接,要就是挂了还说要却断父母情。可现在又要告我们七年不拿生活费还有其它费用九万元,可我们就是在我和老么结婚三年她们不认,不肯叫,才没给三年生活费,也不可能算到九万多,请问一下我们要怎么做
2015-07-28 19:48 ask201……(贵州-毕节)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和前老公2005年离婚、当时女儿五岁说好每月200元抚养费
3个回复老公跟他前妻生了一个女儿,当时离婚没有要求前妻给孩子抚养费,现在孩子跟我们住一起
2个回复我老公和前妻离婚七年,小孩判给女方,老公都按每月200生活费付
0个回复我老公和前妻离婚七年,小孩判给女方,老公都按每月200生活费付
1个回复我跟前期协议离婚有个女儿。我接受带孩子前妻每月付500抚养费
1个回复你好我是初婚、老公是离婚有一子判给前妻、我们现在生了一女儿、
0个回复我和现在老公都是二婚,他和前妻离婚二女儿一个儿子都归他养,婚后我们生下一男孩
2个回复您好,我是初婚,我老公是二婚,和前妻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判给前妻了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