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顾客甲在当地一家商场购买地板,付款时因为有商场的会员卡,可以享受商场的折扣优惠2%,交完款后,回到卖地板的商家,商家认为顾客不能享受优惠,只能按实际交款金额作为货款的金额。(商家与商场签订过协议,此前已经认同此优惠方案)顾客甲认为地板商家无权不让顾客行使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对顾客造成欺诈行为!想恳请各位律师给予回答,商家是否对顾客造成欺诈行为,是否属于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愿回复为盼!
2015-07-28 16:42 huluwa……(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2015-07-29 23:58
可向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