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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有借条,人不见了,不是当地人,如何是好?
借钱有借条,人不见了,不是当地人,如何是好? 2008年11月立下借据,借款二万块,半年之内还清,立据时是在广州,借钱的人老家是广西的,现在找不着人了,怎么办?

人家说是要去户口所在地起诉,可又担心她即使在家避而不见,或者她没钱,拿她去S啊。怎么办呢?请教!
2009-07-01 14:52 山水(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01日 15时02分
找不到人,只能到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1 15:12
应当诉讼确权,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09-07-01 15:19
本案是给付之诉,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在家,法院可留置送达有关法律手续,判决后,她无履行能力,你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不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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