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被恶邻殴打辱骂并被威胁人生安全,精神和健康被严重扰乱。 双方已去警局备案,二老也去医院验伤,虽然肉眼所见只能看到表皮外伤,但二老其中一位是癌症患者,侵害人在知道其疾病的状况下依然出手伤人。因为癌症其特殊性,很有可能因为精神刺激与肉体伤害致其病情加重并造成癌症转移,等于直接威胁到生命。轻微伤可能只能被判断为民事责任,请问是否可起诉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因为侵害人的行为显然属于故意杀人,企图以各种刺激让老人发病。
2011-04-22 14:08 JxL141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2 14:24
因事发生争执不属于故意杀人,符合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未达轻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4-22 14:25
轻微伤可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如果公安局不予立案,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3 110网律师 2011-04-22 14:35
您好!构成轻伤才能承担刑事责任,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4 李军律师 2011-04-22 22:34
1、若威胁人生安全,建议报警;
2、起诉索赔。
2、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