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打架,起因不在我,但不慎将对方脸部抓伤,会有怎样处罚 前天,我在医院看望自己住院的哥哥,偶遇哥哥现在的女友(她现在是陪护),因母亲不满她的做法,所以她对我父母大骂,我上前理论,用食指质问对方,她见势就用手抓我,我们厮打一起,不慎我将对方脸部抓伤,现在她起诉到派出所,已经做笔录了,但是还没有找我做笔录,警察放话说这几天要拘留我,并处以罚款,我该怎么做,我究竟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现在她不承认与我哥哥有任何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她干嘛要陪护,并与我父母口角,大骂我父母,乃至先动手打我?
2011-04-22 07:50 missgu……(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4-22 07:51
不构成轻伤的话,问题不大。
2 110网律师 2011-04-22 10:21
你打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对方也有过错,也应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