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集体土地因国家建设被征用。赔偿金共十八万多。因该土地属五荒地 我村村集体土地因国家建设被征用。赔偿金共十八万多。因该土地属五荒地,且在两村交界处,所以赔偿金被邻村一私人领走,(该村村主任父亲),后经土地局各种资料证明,该土地确属我村所有。现在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2015-07-27 11:37 ask201……(陕西-延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7-27 12:03
征收方未将该补偿款给土地所有人,可去法院起诉征收方支付补偿金
2 康治斌律师 2015-07-27 13:38
构成不当得利,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