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起诉 我和他09年就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开了,因为小孩子的问题,他不同意和我离婚,但这两年小孩子一直在我身边,他没有出一分钱的扶养费,而且也一直没有联系过,我和孩子一直住在娘家,现在我想在我的住地向法院提出离婚,可以吗?(注:他不是我们当地的人,结婚证也是在男方那么登记的)
2011-04-22 02:09 认真生活(湖北-十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3 15:14
只能到男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1-04-26 22:47
如没有特殊情况,离婚诉讼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1-04-30 09:47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是原告就被告,看你是哪种情况,如想在你住所地起诉建议面谈。
通常是原告就被告,看你是哪种情况,如想在你住所地起诉建议面谈。
4 2011-05-05 21:59
不行,要到被告住所地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