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规划的问题 律师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小区于2008年6月交工使用,是一个独立的小区。现在旁边再开发一个新小区,其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用地许可证都是独立的,规划时又没有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而和我们的开发商定了一个二期工程,两个小区规划又相差两年之久,县城建局尽然又把这两个小区规划在一起,让所谓二期工程完工后一起走我们小区 。我们觉得他们违反《物权法》和《规划法》。请您给我们一个详细的解释。谢谢!
2009-06-30 21:42 b004(河北-张家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06日 17时00分
如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范围是不一样的,应该属于两个不同的地块,两个小区也是相互独立的。县城建局没有权力把两个独立的小区规划在一起,这是一。另外,让所谓的二期工程完工后业主一起走你们的小区属于物权法里的相邻权问题,这里涉及到二期工程小区的业主是否必须使用你们的小区才能出行,如果是的话,则你们不能加以妨碍,否则则可以制止。
2 110网律师 2009-06-30 22:49
都是商业住宅用地,个人认为规划没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