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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是福建省南安市的,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户籍的,2007年8月生育了一胎女儿,2010年8月有怀孕了,因工作的事,2010年12月到我们镇计生办补办准生证,但该单位不给办,理由是间隔差两个月,请问是违法吗?
2011-04-21 14:45 957253……(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1 14:34
这是规定,间隔年限没有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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