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工作是否承担责任 你好!我是在武汉做室内装修的!今年3月初,我舅舅送王**到我这来做事.当时我的事情没有出来,于是我把王**送到薛**的工地上去做事!4月初我的事情出来后,我向薛**要人,薛**不让王**到我这来。4月下旬王**在薛**的工地宿舍突发疾病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我在这件事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11-04-21 06:57 lifang……(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21日 16时51分
你只是介绍工作,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1-04-21 07:46
答:你不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可以向雇主主张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1-04-21 10:23
你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4-21 18:49
你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