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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事情是这样的:AB想挪占国家助学金,AB为学校招生,A主要负责联系学校,B主要负责联系学生,A从学生的助学金卡中拿了国家助学金,并把其中一部分分给了B,后来财政部门查出此事,A把拿得助学金交给了检查组,A通知B交助学金,但是B坚持不交,并声称这部分助学金是招生的辛苦费,若通过法律解决,B拿得钱是不是应该由A来交?
2009-06-30 12:59 青苹果30(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30日 12时58分
ab的情况涉嫌侵占或贪污,数额较大的话,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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