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4年后所做伤残鉴定是否有效 2006年10月发生斗殴,双方均受伤,2010年12月对方做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4月法院做出判定赔偿对方。
请问:对方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所依据的又是哪些法律条文。
谢谢!
请问:对方所做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法院为什么会支持?所依据的又是哪些法律条文。
谢谢!
2011-04-20 19:30 杨门(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戴晓彦律师 2011-04-22 11:08
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作出,如果你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支持表明法院认可了对方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