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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提到“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是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离婚协议里提到“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是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离婚协议里提到“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是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但是还有一份财产男方是转移了。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之后,女方可以再追究这份财产吗?
2015-07-25 08:42 恍然如梦77……(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7-25 08:47
可以搜集对方隐匿财产证据,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对方因存在恶意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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