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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6月21日早上7点40左右,本人由东向西去上班,经过秀山东路
事情发生在6月21日早上7点40左右,本人由东向西去上班,经过秀山东路 事情发生在6月21日早上7点40左右,本人由东向西去上班,经过秀山东路,骑着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车道上,因这条路上正在种绿化,种绿化的泥土都流到了非机动车车道上,车子经过泥土的路面上打滑,就摔了下来。导致左腿膝盖下方严重性粉碎性骨折,右手手腕骨折,左手小母指骨折        算工伤吗
2015-07-24 20:10 ask201……(江苏-南通)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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