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问题 请问以下员工工作史可以提出哪些维权及补偿:
员工从05年7月入职该企业,06年9月因事离职,06年10月回该企业复职同职工作,工作至今,
05年至10年12月企业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在11年1月份企业与员工签定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05年至今企业方未为员工购社保,工资直接打员工银行卡号
企业实行上班每周六日制,员工月薪过程为:05年5月至06年5月,1500元, 06年6月至06年9月1800元,06年10月至07年约3月2100元,07年至08年约4月2400元,08年4月至今为2400元(工资记录企业人力资源部有存档),企业不按规定压缩假期(可见刷卡记录)年假计算本应三天有薪假,企业算工资时只将应出勤天数减少三天,实出勤天数不变,(致使员工实得酬劳工资变少)企业解释是一直如此操作,且已经将三天算为有薪了,应出勤天数已减少体现此算法是否合理.
现员工在职如想向劳动局提出要企业补购社保,应交什么资料(05年至10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员工只有平时的工资条,但没有企业签章,另因该企业去年5月份因发生员工劳动纠纷,去年6月份后工资条发生变更,原来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加相关的补助扣款,现更改为基本工资1000元,其余工资全部列入为加班工资项加相关补助扣款,凑齐实发工资数,企业此举是否合理)员工07年的生小孩费用及相关产假补偿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回(全部医疗费用为员工个人承担医疗单据已丢失,无产假,请假1个半月后上班,产假无薪制),员工工薪及企业工作时间制,员工是否可以得相关加班补偿,如提出投诉后,员工仍然在该企业上班企业为难员工,该怎么办,员工该收集哪些资料才能好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05年到10年12月企业与员工没有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否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双倍的赔偿呢?(赔偿具体怎么算)如果员工告发企业,企业拿08年5月那次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08年5月份形式上签了劳动合同,工资内容为780元/月,当时只有员工方签名,企业方未签,后一直没有下放劳动合同给员工,期间员工索问,人力资源部则以老板未签,上头说全部人签齐后再签下发,但结果不了了之),因企业没有为员工买社保,09年10月左右员工采用挂靠的方式进行投保,如企业方补购社保与挂靠部分有什么冲突?
劳动法是否有可追溯性,最多可追没溯多少年?
员工从05年7月入职该企业,06年9月因事离职,06年10月回该企业复职同职工作,工作至今,
05年至10年12月企业没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在11年1月份企业与员工签定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05年至今企业方未为员工购社保,工资直接打员工银行卡号
企业实行上班每周六日制,员工月薪过程为:05年5月至06年5月,1500元, 06年6月至06年9月1800元,06年10月至07年约3月2100元,07年至08年约4月2400元,08年4月至今为2400元(工资记录企业人力资源部有存档),企业不按规定压缩假期(可见刷卡记录)年假计算本应三天有薪假,企业算工资时只将应出勤天数减少三天,实出勤天数不变,(致使员工实得酬劳工资变少)企业解释是一直如此操作,且已经将三天算为有薪了,应出勤天数已减少体现此算法是否合理.
现员工在职如想向劳动局提出要企业补购社保,应交什么资料(05年至10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该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员工只有平时的工资条,但没有企业签章,另因该企业去年5月份因发生员工劳动纠纷,去年6月份后工资条发生变更,原来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加相关的补助扣款,现更改为基本工资1000元,其余工资全部列入为加班工资项加相关补助扣款,凑齐实发工资数,企业此举是否合理)员工07年的生小孩费用及相关产假补偿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回(全部医疗费用为员工个人承担医疗单据已丢失,无产假,请假1个半月后上班,产假无薪制),员工工薪及企业工作时间制,员工是否可以得相关加班补偿,如提出投诉后,员工仍然在该企业上班企业为难员工,该怎么办,员工该收集哪些资料才能好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05年到10年12月企业与员工没有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是否可以向企业提出要求双倍的赔偿呢?(赔偿具体怎么算)如果员工告发企业,企业拿08年5月那次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08年5月份形式上签了劳动合同,工资内容为780元/月,当时只有员工方签名,企业方未签,后一直没有下放劳动合同给员工,期间员工索问,人力资源部则以老板未签,上头说全部人签齐后再签下发,但结果不了了之),因企业没有为员工买社保,09年10月左右员工采用挂靠的方式进行投保,如企业方补购社保与挂靠部分有什么冲突?
劳动法是否有可追溯性,最多可追没溯多少年?
2011-04-20 09:14 小初(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1年04月20日 10时53分
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