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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临时警察因家里一些纠纷,殴打一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西安一临时警察因家里一些纠纷,殴打一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西安市一临时警察因为自己父母做生意骗人,而与顾客发生口角,然后耍赖,女警察嫌没人理她那无赖家人,而去打顾客的老母亲。这样的警察不管是正式还是临时的,能为人民群众办事吗?更何况老人和发生口角这事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虽然由于劝架人很多,没出什么大事,但老人评什么受这样的惊吓和委屈。
2011-04-19 15:46 农民321(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22 14:57
向警务监督处投诉,举报。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19 16:57
建议你向该警察所属单位投诉,或者向公务员纪检部门投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19 18:07
投诉处理,予以辞退。
4 康治斌律师  2011-04-20 00:3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向其所造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2011-04-20 05:08
警务监督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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